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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金罐包装使用权纠纷再起 天丝、红牛发《声明》掐架

发布时间:2020/7/11 12:43:00

记者 | 赵晓娟
编辑 | 昝慧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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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晚间,红牛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从9个方面驳斥天丝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的说法,重点针对的是红牛金罐包装的权属。

此前的7月9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发布(下称“天丝公司”)了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天丝集团享有红牛金罐商标的合法权益”的《声明》。

天丝的上述声明中称,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驳回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简“中国红牛”)对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确认了泰国红牛享有红牛金罐包装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国红牛并不认同,并表示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5月14日《裁定书》,中国红牛已于2020年7月2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更未做出判决。天丝公司将尚未生效的《裁定书》作为其“享有红牛金罐商标的合法权益”的所谓依据大肆传播,严重背离案件客观情况,涉嫌对中国红牛商誉进行贬损和诋毁。

红牛还提出,1996年,中国红牛董事长严彬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设计全新的、具有独特的“三缩颈”设计的金色金属罐体包装/装潢(即“金罐包装”),并于1996年7月18日申请红牛饮料“金罐”包装罐的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96307886.0)。“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包装、装潢在天丝公司申请第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之前就已构成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天丝公司申请注册该立体商标损害了中国红牛在先的包装装潢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认定事实严重错误。中国红牛有信心通过司法审查撤销该《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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