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日照市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日照市出台《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
《规定》依据有关党纪法规,结合实际,对有关纪律要求作了重申,主要包括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报建和资金审批分配、经济纠纷等11种行为,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吸收存款和推销金融产品等5种行为,以及禁止与民营企业家交往中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其他物质利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企业中兼职或从企业牟取非法利益等6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