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生物控股股东天山农牧业母公司上海智本正业的网站,显示是一家场外配资公司。对此,天山生物董秘于舒玮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上海智本正业的网站今年3月份到期,随后未做续费,网站域名5月份被一家无联系方式的用户占用,对方不知用何种方式获取了上海智本正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将其放在该网站上,此外,网站上的照片、证书均是来自网络并PS造假。上海智本正业已经在网安报案,备案注销也在办理。(财联社记者 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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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生物9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下称“浙商银行”)转来的《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
据披露的事实情况,2019年11月13日,浙商银行与天山生物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天山生物自愿为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象广告”)依主合同与浙商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4日止,在6496.6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2020年5月29日,浙商银行向大象广告借款393万元、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5月29人至2020年8月28日止,借款利率按年利率6.09%执行,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对逾期借款自逾期之日起在该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对应付未付利息(含罚息),原告有权按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直至利息(含罚息)清偿为止。当日,浙商银行向大象广告发放贷款393万元、5000万元各一笔,到期日均为2020年8月28日。贷款发放后,大象广告仅付息至2020年7月20日,此后未付,7月21日电脑自动扣本金0.01元。现贷款已逾期,借款人显已违约。
根据诉讼请求,浙商银行请求判令大象广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393万元,支付至2020年8月28日止的利息35.58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借款本金5393万元以及利息35.5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35%分别计算的逾期罚息及复利。同时判令天山生物在6496.6万元范围内对大象广告应履行的确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天山生物表示,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734.84万元,若该诉讼结果不利于公司,可能加剧公司现金流压力,存在资金链紧张的风险。同时,如果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公司存在资产或者银行账户被查封或者冻结的风险。
不过,天山生物已在以前年度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该笔借款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预计负债余额为6496.6万元,因此,若该诉讼结果不利于公司,也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