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8月18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表示,近年来,我国网约车行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全国共有23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取得许可的网约车驾驶员超过351万人,广大网约车司机通过辛勤劳动,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便捷出行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到个别网约车平台在获得市场优势地位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等经营策略,设置过高抽成比例,诱使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侵害了驾驶员的劳动报酬、休息等劳动权益。针对这些问题,这次八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平台用工关系,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都作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结合网约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主动关心关爱驾驶员,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切实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等群体的劳动权益。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更多采取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落实驾驶员权益保障责任,合理确定平台和驾驶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劳动报酬,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任务以及当地的平均工资、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地确定驾驶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休息权益,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尽可能提高车辆在线期间的运营效率,科学确定驾驶员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其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切实维护好广大网约车司机的休息权益。
石家庄市交通部门对滴滴出行石家庄办事处进行约谈。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线上数据抽查和线下检查的力度,如果发现石家庄运营的网约车平台有继续向不合规网约车和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派单等情形的,将从快从严查处。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可暂停网约车服务甚至下架App。
目前滴滴出行在石家庄市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平台内不合规车辆清退工作行动缓慢,没有按要求把好车辆和驾驶员准入关,前期将大量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接入平台运营;
二、存在收费打折、赠券等促销活动,引发相关从业人员间矛盾,甚至导致维稳事件发生;
三、“花小猪打车”APP存在接收清退不合规车辆,司机普遍素质较差,投诉率高等问题;
四、疫情防控工作中,对非职业驾驶员临时营运行为,把关不严,存在工作隐患;
五、对营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存在不到位现象。
对此,滴滴出行要严格按下列要求执行: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经营,坚决清理平台内不合规的车辆、人员,禁止平台向不合规车辆及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的人员派单。按照《石家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立即下线所有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车辆和未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严守安全稳定底线,切实把好驾驶员准入关;
2.日常经营过程中,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以打折、赠券等形式,低于成本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要建立与完善信息员及驾驶员诚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注册信息与实际车辆人员不符的情况,要将全量数据信息向所在辖区执法大队开放,执法人员将每日对数据信息进行抽查;
3.滴滴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要求,要按时上报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要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与完善信息员及驾驶员诚信管理制度。
4.滴滴公司要进一步说明“滴滴出行”与“花小猪打车”之间关系,如存在“花小猪打车”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情形,要立即下架APP,不得将清退的不合规车辆,转移到“花小猪打车”继续运营,扰乱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乘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5.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疫情防控中的风险隐患,从司机口罩佩戴和体温检测管控、设置线下车辆消杀点、疫情接种“应接尽接”、常态化核酸检测、提醒乘客出示健康码及全程佩戴口罩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停止向未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的驾驶员派单,暂停跨省约车服务,确保司乘人员健康安全。
6.企业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入网审核、安全管理、投诉受理等工作,加强对平台驾驶员法律法规、服务规范和安全运营教育培训,切实维护司乘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和乘客出行体验,展示城市交通出行良好形象。
7.企业后台所有数据信息要向执法人员开放,随时接受执法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