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红酸奶品牌“乐纯”关联方北京乐纯悠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纯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据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乐纯公司因在自家儿童乳酪棒电商宣传视频中,将竞品“妙可蓝多奶酪棒”和“百吉福成长奶酪”描述为含有“大量的添加剂”,侵害竞争对手商品声誉,乐纯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了解,此次涉事宣传产品为乐纯公司售卖的“乐纯新鲜奶酪原制儿童乳酪棒高钙低钠0蔗糖50g*3*3大袋”,该产品的宣传视频于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期间上架于该旗舰店的相关产品页面,视频中出现了竞品“妙可蓝多奶酪棒”和“百吉福成长奶酪”,视频中宣称:“你还在给宝宝买这种儿童奶酪棒吗?选错奶酪棒可能会危害宝宝的生长发育,市面上长这样的奶酪棒,含有大量的添加剂,标注着三岁以下不能食用,吃多了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发育,教你一招不踩坑,要买就买新鲜奶酪”,并用红“×”标记“妙可蓝多奶酪棒”。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在涉案宣传视频中,乐纯公司使用了在干酪、再制干酪类似制品市场具有较高辨识度的“妙可蓝多奶酪棒”与“百吉福成长奶酪”的卡通形象及其产品,且将其描述为含有“大量的添加剂”,并称“吃多了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发育”,暗示选择“妙可蓝多奶酪棒”、“百吉福成长奶酪”等类似奶酪棒是错误的,选择“乐纯儿童乳酪棒”才能“不踩坑”。相关宣传内容没有充足的事实依据,极易造成误解,且具有明确的攻击性、他向性,侵害的客体是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乐纯公司罚款10万元。
对此,乐纯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乐纯儿童乳酪棒上述宣传视频中出现了其他品牌产品,工作人员在做视频时虽然打了马赛克,但在个别画面中没有打全,目前相关问题已处理完毕,同时将“开始在对外宣传上严格把控,避免出现这样的事件”。(郑皓元)